揭阳普宁多年山村村干部违占集体土地建一栋36套房出租、楼顶设私人会所

广东揭阳普宁池尾街道多年山村村民实名举报村干部吴少旭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村民们迫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彻查真相,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村民实名举报:多项违法事实浮出水面
据村民爆料,吴少旭在担任多年山村村委主任及副书记期间,利用管理公章的职务便利,大肆为自己谋取私利。最为突出的是,他给自己审批了多个宅基地,据初步统计,其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竟高达80套。其中,一栋近10层的违法电梯房格外引人注目。这栋楼每层有4套房屋,共计36套用于出租,而楼顶还设有私人会所,常有一些有身份及不明身份的人员进出,其用途和背后的利益关系引人遐想。
此外,吴少旭还以亲戚的身份获批了9间宅基地。然而,这些宅基地并未进行建设,而是一直被闲置着,但土地却被他霸占。村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使得有限的集体土地资源被个人非法占有,影响了村庄的正常发展。
违法建筑出租:巨额获利背后的非法勾当
媒体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栋违法建设的10层楼房成为了吴少旭的“摇钱树”。每年,该楼房的房屋出租费非法所得近50万元。媒体以承租房客的身份进入该楼房,看到内部设施较为齐全,每层的4套房屋格局相似,租客们在这里生活。在电梯里,媒体遇到一位租客小伙,他透露租房每月租金为1200元,一年下来租金一万多元。按照这个标准计算,整栋楼36套房屋一年的租金收入确实相当可观。
而楼顶的私人会所则显得颇为神秘,高门看上去比较豪华,窗户被窗帘严实遮挡,从外面无法看清室内情况,但能看出面积很大。门口摆放着几双鞋子,显示常有人员进出。这不禁让人猜测,这个私人会所是否隐藏着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在媒体走访过程中,来到陈沙公路段的多年山村领畔园。村民们指出,这里有一栋名为“信德楼”的建筑,乃是占用被霸占的土地建成的,楼高10层。这栋楼同样用于公寓出租,每年的收入将近50万。在路口,醒目地打着“信德楼”公寓出租房的广告。顺着广告指引走进一看,“信德楼”外墙呈红色,整体显得豪华又舒适。
踏入大门,电梯处清晰显示着前门与后门的标识,后门大门还配备了高档指纹密码锁。整栋楼共有10层,在10楼的楼梯道处摆放着煤气罐,楼顶则安装了太阳能光伏板。走进室内,出租房的装饰看上去较为整齐。在电梯内,能看到电梯应急维修相关信息以及客户名称,客户名称一栏写着“吴少旭”。从这些细节不难看出,村民所举报的这处房屋建设的确归村干部吴少旭所有。
据村民进一步介绍,池尾街的电信、移动业务以及网络服务,都被这位村干部吴少旭垄断。这种垄断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让村民们在选择服务时失去了自主权,进一步损害了村民的利益。
现场探访宅基地:闲置土地暴露违法证据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媒体还前往现场查看了多处已由村盖章批示但未建设的9间房的位置。这些宅基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但土地已被占用。村民们表示,这些都是吴少旭以亲戚名义霸占的集体土地,严重影响了村庄的正常规划和发展。
有村民向媒体提供了三张特殊文件,文件是关于土地及房屋相关事宜的批示件,上面均盖有村委会的印章。批示件抬头显示为“普宁市池尾街道多年山村民委员会”。批示件中明确提及了9间房屋所处的土地情况:在学校后与吴和加祠堂北侧相邻位置,有吴锡雁的楼地5间;后坛楼局处,有吴曜成的楼地2间;同样在后坛楼局,还有吴锡宝的楼地2间。从现场状况来看,这些土地上似乎尚未进行建设,但村委会的批示已然存在。村民们认为,这些批示件足以证明村干部存在违法乱纪的事实。
此前举报无果:村民失望盼公正处理
事实上,这并非吴少旭的违法违规行为首次被举报。据村民介绍,吴少旭的女婿曾经也向纪委举报过相关问题,但未得到证实。多年来,村民们多次向纪委举报吴少旭的违法违规行为,纪委也找了村民做了笔录,但至今仍未进行处理。村民们对此感到十分失望,他们认为纪委应该正确对待此次举报事件,给予公正、有效的调查和处理,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普宁山村村干部被指违法事件的法律分析
广东揭阳普宁池尾街道多年山村村民实名举报村干部吴少旭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违规建设及垄断经营等问题。此类事件在基层治理中并非个例,深入剖析其中法律问题,对于维护集体权益、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与违规建设行为的法律定性
宅基地审批中的权力滥用
利用管理公章职务之便,为自己审批多个宅基地,其家庭拥有80房屋。在农村,宅基地分配遵循严格法律程序与规定。《土地管理法》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村干部为自己大量审批宅基地,严重违反“一户一宅”基本原则,属于典型滥用职权行为。这种行为破坏宅基地分配公平性与秩序性,导致有限集体土地资源被个人不合理占有,损害其他村民合法权益。从刑法视角,若其行为符合相关罪名构成要件,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或滥用职权罪(在其履行协助政府行政管理工作职能时)。在类似案例中,某村支书违规将集体土地分配给自己及亲属,最终因职务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建筑的法律后果
建设的近10层违法电梯房及“信德楼”,未经合法审批建设且用于出租获利。根据《城乡规划法》,在乡村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许可建设属违法建筑。此类违法建筑面临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以及罚款等处罚。该违法电梯房楼顶设私人会所,若其建设及使用涉及违规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等,还可能触犯《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如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数量较大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实践中,某地村干部擅自将集体农用地用于商业开发建设会所,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刑。
举报处理与监督机制的法律思考
举报处理程序的合法性要求
村民多次向纪委举报吴少旭违法违规行为,纪委应依据《监察法》等相关规定处理。纪委接到举报后,需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对于实名举报,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若纪委未依法履行职责,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举报人可通过合法途径向上级监察机关反映,上级监察机关应依法监督纠正。
完善基层监督机制的法律建议
为防止此类事件发生,需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在法律制度层面,应明确村民监督权利与程序,如赋予村民对集体土地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建立村务公开制度,要求村干部定期公开村务信息,接受村民监督。加强对基层干部法律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与依法办事能力,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强化外部监督,如监察机关定期对基层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内外结合监督体系,保障基层治理在法治轨道运行。
该事件相关部门是否能够重视村民的举报,彻查真相,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图文/金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