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 > 海关调研|

勾兑假香油,坐牢还要赔偿

作者:康旅商报社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7-16 11:53
摘要:“作为一名食品从业人员,我是第一次参加庭审旁听,我的感触很大,我也将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遵纪守法、诚实经营。”日前,在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的庭审现场,山西省陵川县检察院检察官结合该案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对20余名旁听的行政执法人员、食

“作为一名食品从业人员,我是第一次参加庭审旁听,我的感触很大,我也将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遵纪守法、诚实经营。”日前,在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的庭审现场,山西省陵川县检察院检察官结合该案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对20余名旁听的行政执法人员、食品经营者等开展普法宣传,一名食品厂厂长听完后不禁感慨道。

2019年7月至2023年7月,王某某在未办理相关证件情况下,将普通色拉油、芝麻香油及网购的芝麻香精(乙基香兰素)勾兑罐装,以次充好,以每斤18元左右的价格向县域周边公路沿线小饭店、农家乐、旅店、个人等众多不特定消费者进行兜售,销售对象至少有206人、销售金额27万余元。

案发后,经抽样检验,王某某勾兑的“芝麻香油”中油酸、亚油酸、乙基香兰素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乙基香兰素按规定不得在芝麻香油中使用,长期食用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责任编辑:康旅商报社

频道精选

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31700032   处置流程 监督电话:13810306889 

Copyright © 2012-2025 康旅商报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6526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穗埔字第200号

Powered by RRZCMS